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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11月以一年分期.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11月以一年分期的方式(首付30%已交,二期款4月30日前40%未交,尾款30月30日前未交)在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未办理购房合同,只有开发商的内部认购书,认购书上说明逾期未交款超期付违约金但未提期限,现在暂时交不上尾款,开发商要收回房子,请问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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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应当依据房屋认购协议履行,你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您对律师的回答如满意,请您好评。如需其他服务,你可以继续追问或者选择付费服务,以便律师及时为您解答,祝您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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