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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现状出让,大家都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他该拆除占于我土地上的旧墙还地我建房吗。

你好;我和他人通过竟标【原供销社旧房】各买得一块土地深32米,土地是现状出让,前面有9米为楼房,接入尚有旧瓦房13米【但只有砖墩没有隔墙】。大家都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入住时地面上尚没有明确界线 ,但是砖墩明显偏向我这边,因为是危房他人拆瓦改造为水泥顶【隔墙是我所砌】。去年八月我要建房,通过供销社并钦北区测绘局再次测量、确定界线,发现他人旧房有十米长、三十厘米宽占入我界线内。通过双方协商其同意拆让我建房,但当我动工时又出来恶意阻拦。后来通过土地、城建多次调解并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他压根不理。这样一拖就是半年。期间我走访过建设局答复认为与其本局无关。请问我该怎么办,他该拆除占于我土地上的旧墙还地我建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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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的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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