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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物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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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热心网友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你得弄清楚物业的责任和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业主也物业签订的合同肯定有关于财产保护方面的条款,这是处理问题的前提,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那估计不好办。 结合的你情况,我的回答是: 1.你没有通知要分情况来定,你如果当时知道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很明显,你的过失导致对方没有及时的找到侵害人,财产损失只能你自己承担(如果你找到侵害人并及时协调处理除外)。另外一个情况,你当时不知道玻璃碎了,等放完鞭炮才知道,这时候已经晚了,你及时通知了物业,那么可以说,你尽到了你作为财产所有人的义务,这个侵害行为的发生不在的你预料之内,物业应当视其责任来进行适当的赔偿(注意,不是全部),因为其责任是没有及时制止放鞭炮这样的危险行为,导致的后果是间接的,看管不严的责任,是次要责任。 2.民法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要去找他们赔偿,很明显证据应当由你找,你前面说到“已经通知他们的工作人员上门勘测过了,而且有照片存根,破口处有明显的火药痕迹。 ”这个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但你不能要求对方举证,对方的责任是在法庭陈述的时候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要证明对方失职的证据只能由你去举。你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对照物业的责任来举证。 3.维权的方法,上面基本说到了事情的因果关系。方法不外呼走法律和私下解决,先找物业赔偿(有可能的情况下找到当时放鞭炮的人,一起找二者协商赔偿),如果满意就不用走法律了。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及时聘请律师(你懂法除外),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这样做未免有点牛刀杀鸡的意思,但在其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的选择了)。这就是基本的解决办法了。好了说这么多打字都累了,你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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