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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过户手续你好,我是小榄镇的村民。在27年前,同村村民(亲属关系)赠予本人三层小楼房,有农村(中山)

你好,我是小榄镇的村民。在27年前,同村村民(亲属关系)赠予本人三层小楼房,有农村的集体使用证以及房屋证,本人一直居住到现在.近几年,由于邻居新建的楼房与本人的楼房仅相隔一米,现在本人楼房的地基以下沉倾斜,楼顶开裂,有漏水现象。现在我想将旧楼房拆掉重建,并将其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到村委基建站咨询,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回复说:现在暂无此政策,不能变更旧的土地使用证及房屋证,也不能办理国有土地证等,如果要建房,就要用原村民的名字用来登记报建手续,才能建房。(据了解,村民之间买卖土地建房,只要双方在基建站登记,缴纳报建费以及过户手续费,或者可以转入国有土地证等)曾在2007年本人曾经到基建站办理国有证,当时在基建站已经接纳登记过户并且办国有证的资料,由于本人当时无法缴纳十几万的费用,所以一直到今仍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该楼房已经成为危楼,本人现有能力想将其拆旧重建,并将土地,房屋转入自己的户口。 问题: 1、我要重建,如何办理报建手续? 2、如何将土地房屋转入自己的户口?如果现无此政策,请明确回复何时何日才有该政策? 3、为什么当时在07年登记办理国有证的资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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