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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乐山]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乐府发【2008】12号)精神,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缴交基数不得低于各450元;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行政区域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缴交基数不得低于550元。这个文件精神是强制执行吗?几时开始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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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凡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从文件公布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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