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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名下各一处,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遗嘱公证吗?所需材料、费用及办理地点是什么呢?

我父母当年为拆迁分房办理了离婚,即通常说的“假离婚”,拆迁时分得两处房产,每人名下各一处,目前仍处于离婚状态。我母亲希望百年以后由我继承在她名下的房产,并且此事不想让我父亲知道,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遗嘱公证吗?需要的话,所需材料、手续、费用及办理地点是什么呢?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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