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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我想请教您两个问题:第一、村委与花炮厂签定的合同是长期转让给花炮厂使用,可是花炮厂却转手卖出做了房地产生意,他们这个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第二、这个合同从哪方面

我想请教您两个问题:第一、村委与花炮厂签定的合同是长期转让给花炮厂使用,可是花炮厂却转手卖出做了房地产生意,他们这个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第二、这个合同从哪方面说明它是属于无效合同?是不是它含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嫌疑?而且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强制性的规定土地不能私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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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首先,应当明确村委与花炮厂签订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11条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次,花炮厂的转让行为明显违法,花炮厂不是农用土地的所有人,没有权利转让;而且农用土地的用途须经过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登记。同时依据土地管理法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44条1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以,房地产属于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建设,必须先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再开发使用。综上所述,花炮厂和房地产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无效的,你可以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机关举报,我国土地管理法也对此种行为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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