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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具体办理时间没法确定。我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规避风险?

我12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当时三方约定(买卖方及中介),由中介机构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如果在2月10号之前银行贷款未能批下,由中介机构先垫资给卖方。由于多种原因(本人之前购买一处住房,在偿还银行贷款时,因疏忽大意有多次迟还情况,造成不良记录,同时,正好1、2月份银行贷款政策收紧,额度基本用完),到现在房贷仍然没有批下,具体办理时间没法确定。因卖方急需款,我必须在2月10号之前把首付外的剩余款项付清。出现这种情况后,中介机构提出,款项可由他们先垫付,但我们必须和他们(中介机构)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到3月30号之前,如果银行贷款能下来,偿还给中介即可,如果不能下来,必须当天立即将我所买房屋过户给中介机构。请问:我能否签订这样的协议?如果签订,我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规避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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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 热心网友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 1.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义务。无论是哪一方,在交易之前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情况,如产权人情况,合同的履行能力,房屋的质量等等。 2.合同的条文尽可能的详细化。因为格式合同本身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所以更多的要依赖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文进行补充,使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不仅包括付款、交付等主要义务,也包括交易行为本身所附随的通知、提示等义务。不能因为对方可能要违约,而疏忽自己所应要履行的合同义务。 4.善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的、约定的权利。合同双方既有合同本身所赋予的约定权利,也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当对方有违约等违背合同义务,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使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约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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