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房产网 > 赣州房产问答 > 赣州贷款 > 赣州贷款利率 >  您好,请问:我和老公2004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名字是我的,当时申请了公积金代款,我们于2006年全部还清。现在我们又买了一套住房,目前,就要办理按揭手续,是否可按第一套房执行首付30%,余款按揭执

 您好,请问:我和老公2004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名字是我的,当时申请了公积金代款,我们于2006年全部还清。现在我们又买了一套住房,目前,就要办理按揭手续,是否可按第一套房执行首付30%,余款按揭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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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2010年最新出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是第二套、第三套,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2009年以前的房贷政策有根本性的变化(原政策是以贷款的时间来认定)。因此,你这种情况按照现行政策将会认定二套住房,要按照二套住房的的房贷政策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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