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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农村老家集体土地建造房屋有关部门以此区是规划区拒绝怎么办?

本人现与父母、外婆、妻儿共六人,居住建于83年的单位老宿舍内,由于人口多,房屋小,现想在老家农村里爷爷留下的的集体土地新建房屋,土地证名字是爷爷的,爷爷于今年年初去世,此土地留给父亲,土地证用途写明:住宅。但有关部门不批准建证,理由是此土地在工业园区规划内,07年就规划,但建设、土地部门一直没来测量、放线,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我们多次申请都被拒绝。由于房价过高,商品住宅我们没能力购买,只能在农村老地上新建房屋以解决住房问题,不知道要怎样解决此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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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 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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