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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售楼员称现在只有土地使用证,请问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还是不给退房,打官司要多长时间?

买的房子一年的时间了,当时开发商承诺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代款,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办理。咨询售楼员称现在只有土地使用证,其它的证正在办理。售楼员称代款肯定能办,但具体时间确认不了,我现在想退房,但售楼员称合同上如果没有注明代款的日期,就退不了。可是在我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认购合同标明的是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无法签正式合同,买方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请问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还是不给退房,我要是起诉开发商会要回首付款并得到相应的赔偿吗?打官司要多长时间?如果胜诉了,开发商说没钱还是不给退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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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贷办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回的,但是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而且《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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