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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业主不处理,还说要在我的阳台占回属于他的地方。请问有这样的道理吗?这种情况我可以退房吗?

你好,我于6月1日过户了一套二手房,交接时才知跟邻居存在纠纷,邻居认为我的阳台占建了他的居住地方,他说跟前业主说过(他跟我的前业主都是同一人),但前业主不处理,现我接手了,就由我负责,还说要在我的阳台占回属于他的地方。请问有这样的道理吗?这种情况我可以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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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热心网友

    1、房屋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你对该房屋已经享有所有权。 2、根据你说明的情况,是买房和中介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出现纠纷,属于对方违约。 3、违约金追偿方面,在对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单方毁约(如撕毁合同)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享有违约金追偿的权利。 4、一般来说,对方不会支付违约金,需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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