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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一直有我父亲居住但是,手续要怎么办?那如果房子拆迁的话,我叔叔有份分到这套房子吗?

我在乡下有一套老房子,这套老房子在1951年的时候,国家有颁发产权证,这套房子的户主有我爷爷,我奶奶,还有我爸爸,现在我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我父亲也过世了,在我父亲过世之前,房子一直有我父亲居住但是,老房子现在没有人住,但是产权证在我的,但是我上面还有个叔叔,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拿旧的产权证,把户主更换成我自己,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手续要怎么办?如果户主不能更换成我自己的,那如果房子拆迁的话,我叔叔有份分到这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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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0 热心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 所有权 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 不是拆迁当事人 ,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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