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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一定的货币补偿,有没有时间限制,并不在老家,请问拆迁房共有人也是我,算是二套房吗

律师你好,我老家房子被政府征用了,获得了一定的货币补偿,政府也准备修拆迁房,我父母打算用政府赔来的钱来买拆迁房,请问,这个拆迁房我不打算拿来住,可以拿来买给别人吗,如果可以,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听人家说五年内不能买卖是这样吗?另外,我在成都已经有套商品房正在按揭,老家的房子户主是我父亲,我是共有人,我的户口在我成都买来的商品房这个地址,并不在老家,请问拆迁房共有人也是我,算是二套房吗,如果要卖拆迁房,我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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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4 热心网友

    关于二套房,你就是咨询贷款还是咨询购房资格?贷款,是按照名下有没有贷款来定您是首套房子还是二套房子。购房资格的话。只看您成都市的房子有几套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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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3 热心网友

    根据银行现行政策,此前如果没有房贷记录,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二套房通常是是第2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所认定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二套房的定义是什么和如何才算是二套房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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