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以弟弟的名义买的按揭住房,但是我现在想过户时间还没到,在去公证处公证
请问律师!我在2003年以弟弟的名义买的按揭住房,当时没有写任何手续,在2007年我拿到的银行房产副本,每月我都交按揭费。要到2013年3月份才能交清按揭,可弟媳和弟弟闹离婚,但是我现在想过户时间还没到,我该如何写份材料?在去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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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通常应当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等先关材料。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双方依法被判决离婚的,法院还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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