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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反悔,中介是否可收取报酬?

李某有闲置住房一套,委托王某出卖,并约定王某如果找到买主付给王某1000元中介费。后王某替其找来欲购买此房的张某。张某与李某通过协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张某嫌房屋所处环境噪杂,反悔并退房。王某向李某索要报酬时,李某称房屋未卖掉,拒绝支付。请问,王某是否有权收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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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卖方来说, 一般卖方想违约不卖了,合同是不能履行了,只能解除合同,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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