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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我是2013年7月份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买房,房主名字不是自己的,可否把自己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用于装修,如果今后还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没有影响

我是2013年7月份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买房,房主名字不是自己的,可否把自己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用于装修,如果今后还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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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9 热心网友

    您好!缴存职工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装修提取的条件是:缴存职工或配偶对宜昌辖区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整体装修时,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同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也不同,您可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窗口购房、装修两个提取条件,符合任意一个条件都可以提取。提取后不影响今后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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