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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人,2010年买的限价房,当时用的是姥姥的限价房购房证,我的姥姥和妈妈是共有人,一次性付款

我是天津人,2010年买的限价房,当时用的是姥姥的限价房购房证,我的姥姥和妈妈是共有人,一次性付款,无贷款。 2013年又买了二手房,有贷款,我和爸爸是共有人。 我已婚,和爸爸妈妈是一个户口本,我的问题是:那套限价房如果过五年后我卖,算是卖方有二套房吗,如果是的话,是不是还得交差值的20%作为个税? 请专业人士如实作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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