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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买的房子,当时买的价格是2300一平米,前几天售楼处打电话说是让我拿着购房合同去办理

我是2013年买的房子,当时买的价格是2300一平米,前几天售楼处打电话说是让我拿着购房合同去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我到售楼处以后售楼处说是可以给我改低购房单价,这样我就可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少交一些税了,最后给我改成1600一平米,而且把我原有的合同收回,重新给我写了一份合同,请问这样改真的可以吗?这样对我有没有什么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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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 热心网友

    有利有弊!利指的是:当前因你的购房总价低了,你个人需要承担的契税(购房款的一个百分比,根据你购买的该房产是多大面积及第几套房产确定)会少些;弊指的是:资料记载你的房产初始获得是按照你们改后的成交金额登记的,今后遇到再次交易时,会按照届时的成交价(评估价)减去你的初始获得价的差额是你的房产增值,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无形中这个税会人为增多!当然了,你在交易过户时这项缴费市场公认的都是由买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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