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赁一间店铺,原承租人要转让费,剩余租期为1个月。我需要注意什么呢,并请拟定一份合同,懂法律的来
想要租赁一间店铺,想先租一到两年,15平米左右,原承租人要1.6万转让费,原承租人的房租为1万每年,剩余租期还有1个多月。如果到期后,房东不再租给我怎么办呢,那我的转让费不就赔了?我该怎么做呢,可不可以先找房东,预先签下租赁合同,等原承租人的到期后我再接手呢?又担心半路被别人租了去。还有如果转租的话,请给我拟定一份合同。如果找房东租的话,请给我拟定一份合同。要对我有利的哦。分全在这了,懂法律的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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