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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3年我在深圳公明租了一栋11层的农.

你好。2013年我在深圳公明租了一栋11层的农民房出租,押金为20万,合同期为三年,每月需交2.5万元给原房东。现在房东自己觉得出租金太便宜了,要求每月要多交1千元。本人认为这行为是违法合同行为的。如果不交1千块,房东可能要求收回房子,当然,这是违约,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可是合同上没有明确的写着赔偿多少金额,只写着“赔偿相应的损失”,所以我现在想咨询这个赔偿金额应该怎么算。如果打起官司,有把握打赢吗?还有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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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违约金是合同的20%,比如每月2万5,违约金就是5000元。解除合同,你可以要回押金,并可以得到违约金。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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