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房产公司年货一条街招商,原本说是从12月15.

房产公司年货一条街招商,原本说是从12月15.

房产公司年货一条街招商,原本说是从12月15开始到2月15号为止。当时只交了钱,有收据,签了简易合同,但合同未到手,之后从15号推到17号,在推到122号,一再推迟,到了今天说只能从明天摆到下月9号,只能摆10天这样,后来的日期不一定能摆。请问这个的话我们能要求赔付一些货款或是违约金之类的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你们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