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房产网 > 吉安房产问答 > 吉安其他 > 吉安其他 > 开发商将当事人的借款合同弄丢了,购房人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开发商将当事人的借款合同弄丢了,购房人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我在吉安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贷款下来了,可开发商把我的借款合同弄丢了,没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不可以不还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