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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至今是父亲的名字,一直忙碌没有进行房产更名,现想办理相关手续应如何进行?

父母双亡10年,小弟尚有2个姐姐已婚,房产证上至今是父亲的名字,一直忙碌没有进行房产更名,现想办理相关手续应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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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证更名,实际上就是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正确的说法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那么,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手续是什么呢?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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