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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到安置补偿费-我与妻子与1996年6月结婚,1999年6月孩子出生,我有一套私有住房与1994年为

我与妻子与1996年6月结婚,1999年6月孩子出生,我有一套私有住房与1994年为服从地区规划建设已拆迁,当时我未结婚,房产开发商只给我们(我,母亲、奶奶)三人的安置费(每人每月150元),后由于我们提出异议,2000年开始增加安置费用(每人每月500元)但安置人口只是我、母亲、奶奶三人,妻子和女儿一分未得。房屋安置至今没有,我想咨询一下,在拆迁整个村子时,我是不是有权提出增加妻子和女儿的安置费,并且国家是否对超时限安置人口问题有一定的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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