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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拆迁安置房,后来我起诉分割财产,请问一下我现在可以就居住权的问题起诉前夫一家吗?

我想问一下,离婚的时候财产没有分割,房子是婚后拆迁安置房,有套房屋是我和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装修的,离婚的时候孩子判了给我,房屋没有分割,就在离婚之后前夫一家把我和孩子赶了出来霸占了房屋,后来我起诉分割财产,一直到现在半年了因为法官生孩子的原因延期了,请问一下我现在可以就居住权的问题起诉前夫一家吗?因为孩子要上学没有稳定的住所影响了孩子的学习,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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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0 热心网友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没有异议,可以写好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无须到法院起诉,更不需要公证。只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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