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住房公积金 > 非沪籍人员离职公积金转移问题[上海]

非沪籍人员离职公积金转移问题[上海]

政策说非户籍离职并且与外地确立劳动关系的,公积金仍不允许提取,只能办理转移,而办理转移的政策中最后一点  -- 接受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这个指的是新单位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吗?还是也可以个人的任何银行私人账户,如果是个人账户的话,其实就是转账了吧? 谢谢办理条件:(1)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2)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需包含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接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接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是您在外省市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账户名称以及账号和开户行,不是个人的银行账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