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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使用补充公积金还贷的问题[上海]

之前购房时候贷了公积金以及补充公积金 每月都是夫妻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上优先扣款 由于可能后续要买房,想停止扣公积金改为扣除银行账户里面的资金 想咨询一下几个问题 1.是否可以停止从一方的补充公积金的账户扣除房贷,而公积金继续扣款? 2.停止扣款申请每年是固定时间申请还是任何时候都能申请呢? 3.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账户余额有什么要求呢? 麻烦,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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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抱歉!不可以,由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住房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2、可以,终止时应由所有提取还贷参加提取还贷人员需带好以下材料:借款合同、身份证、配偶或者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公积金账号、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和原《委托书》到原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受理的银行网点办理。 注:已经办理了提取还贷终止业务的贷款账号一年内不得重新进行委托受理操作。 3、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月缴存额、房价、房龄、借款人年龄等综合计算的,建议您可以通过我们网站首页的“网上贷款专栏”http:netloan.shgjj.com的查询。 具体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根据产调来做认定,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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