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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公积金转移,如何接续。

您好,现有一问题需请教,我本人现跳槽到广州另一家公司,原单位要求新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函,新单位也开具了,公积金到了新公司账户。那新单位如何为我缴存公积金,是重新申请公积金账户吗?还是需要启封,我原来的公积金又是怎样才能进入我的账户那,现在有点不清楚程序,忘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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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请办理本地转移(系统内),将旧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新单位后,由新单位办理启封正常缴存。本地转移具体如下: 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 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果职工不经过原单位,由新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的,新单位须向职工确认是否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等异常情况,确定没有异常情况的才可给予办理转移。由新单位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原单位可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网点查询本单位账户下人员变动情况。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注:相关表格均可在本中心网站首页“场景服务”中的 “表格下载”下载或到各办事处管理部领取。若涉及其他转移,请查看缴存服务指南。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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