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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过了没有?是否代表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已失效;所以说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仍然有效。

以下第一、第二是我家与拆迁单位的《协议》内容;第三是咨询内容: 第一、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前略)一、临迁办法 被拆迁人(乙方)同意2006年11月30日前迁出原址房屋,并同意按本条第1款规定解决临迁。1、由拆迁人(甲方)提供解决临迁用房,乙方同意迁往甲方提供的XXX路XX号XXX房作临时居住。(当时租金是1500元,与业主签了3年租赁合同)。2、乙方愿意自行解决临时搬迁。甲方按乙方正式户口 人,并按每人每月 拾 元计发放给乙方临时搬迁补助费,或按原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合计每月补助 百 拾 元( 元)。该项补助费的发给,从乙方搬出原住房之月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回迁之月止。二、搬家费问题,(略)。三、回迁办法:1、甲方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在XXX征用地段按(略),安置给乙方回迁居住。五、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乙方违反(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1、2项)的应按每超期一天赔偿临迁费3%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名(略) 签证日期: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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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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