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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公积金,广州购房

您好,本人现在在佛山顺德工作接近一年,之前已经在广州缴纳公积金满一年,现本人想在广州购房,可以直接沿用之前在广州的公积金进行贷款吗?如果不行,可以通过转移顺德公积金到广州进行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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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现您缴存地为佛山,非广州,且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若已您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由于广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口),则您不符合该贷款申请条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实现了珠三角8市住房公积金的异地互贷。东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这几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在广州并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佛山为互贷其中一个城市,故建议您若符合互贷政策,可凭佛山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号申请贷款。       详细请您到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具体咨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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