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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05-31 16:05 我们家两个亲戚的房产纠纷

我-2018-05-31 16:05我们家两个亲戚的房产纠纷,因其中一人去世使房子的一部分变成遗产,由我外公外婆继承,现在外公外婆也去世了,这部分房产变成了我外公外婆的遗产,我们家也是继承人之一,所以也被列为被告,如今我们家并不想参与这起纠纷,也不想出庭,但是法院已经第二次下了传票,如果我不出庭,我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文件吗?还是什么都不用做,等着法院的缺席判决就可以了 我-2018-05-31 16:05我们家两个亲戚的房产纠纷,因其中一人去世使房子的一部分变成遗产,由我外公外婆继承,现在外公外婆也去世了,这部分房产变成了我外公外婆的遗产,我们家也是继承人之一,所以也被列为被告,如今我们家并不想参与这起纠纷,也不想出庭,但是法院已经第二次下了传票,如果我不出庭,我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文件吗?还是什么都不用做,等着法院的缺席判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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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割房屋遗产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遗产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从亲属的亲疏关系上面进行划分的。从第一顺序开始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了或者放弃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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