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住房公积金 > 关于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咨询 ---追问[上海]

关于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咨询 ---追问[上海]

之前关于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咨询,万分感谢您给我以下的回复,还有点不清楚的地方,麻烦您看一下。 之前您的回复 按照《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若无法确定的,建议与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核实。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现在愿意为您一次性补缴您从2012年入职开始(2年的住房公积金),在办理补缴手续后3-5个工作左右可到您个人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是每年7月开始调整,如果补缴,公司应当按照当时您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补缴。(如果当时2012年是新参加工作,则按第二个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补缴)。第二年7月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问题: 那么我2012年和2013年补缴的额度是按照我2012年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来计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重****1 热心网友

    您好,补缴无须等到7月份,您单位现在就可以按照相应基数为您补缴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