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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手续,承诺自己过户,原业主没有土地证,可否百分百拿回本金和利息?能否追加赔偿?

我三月份一次性付款买一套房,办理公证手续,承诺自己过户,十月份去过户,被告知要土地证,原业主没有土地证,并且查到土地性质是划拔地,不能过户,现在我准备起诉,可否百分百拿回本金和利息?能否追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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