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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3年1月购买了一套间,交了3成.

你好,我在2013年1月购买了一套间,交了3成首期,当时,销售人员说,大概3月份,验收合格,就可以签合同,但是,到了六月份,销售人员又说还不能签合同,办理按揭,但是,可以先收楼,装修,入住。为此,我6月收楼,开始装修,7月份规划局公布本小区规划方案,才知道所购买套间是违建,小区的原有(规划范围内)业主上访,要求拆除违建,或者赔偿经济损失,12月底,经过广州有关权威部门检验,楼宇质量没有问题,2014年,经过一年多的协调、谈判,发展商对原有(规划范围内)业主,予以每平方150元的赔偿,而本人所购买房产属于违建部分没有赔偿。 请问,本人是否可以获得与原有(规划范围内)业主一样的赔偿,本人觉得发展商存在未能告知商品(违建)的事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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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9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开发商隐瞒真相,您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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