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的询问-我父亲兄弟四人,二哥因后来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无法维持正常的家
我父亲兄弟四人,二哥因后来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无法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故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均同意,有一子当时六岁,由其妻抚养,财产已按协议执行妥当,几年后病故,未留有遗嘱,房屋由我父亲代为管理。其妻几经改嫁后又回到本地,与本村一男性结婚,其子现已成年,因此想咨询一下房屋产权应怎样处理? 我父亲兄弟四人,二哥因后来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无法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故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均同意,有一子当时六岁,由其妻抚养,财产已按协议执行妥当,几年后病故,未留有遗嘱,房屋由我父亲代为管理。其妻几经改嫁后又回到本地,与本村一男性结婚,其子现已成年,因此想咨询一下房屋产权应怎样处理?
全部1个回答
-
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制定房屋产权继承人。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相关问题
-
【中山中路45弄小区】 实际成交价是多少?是70年的个人不动产权证吗?我是上海户口无房可以买吗
答: 具体的成交价问一下当地的中介,或者通过网上房地产官方查一下网签
-
【梁一小区】 五证齐全吗,房产证是大产权吗
答: 您好,五证齐全的房子是可以交易。
-
【海伦堡院子】 容积率多少 套内套外面积多少 物业费多少 产权还有多少年 可否续
答: 容积率1.2,物业管理费
-
【美居·大都会Meet】 单身公寓的产权多久?
答: 单身公寓的产权是70年
-
我家房子是拆迁房 住了20年了 最近刚把产权买下来 这套房子可以出售吗
答: 产证办下来,就可以正常出售的
-
【金地华发峯范】 房子产权多少年?
答: 有70年产权民水民电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