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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芜湖市神山公园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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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山南路(赤铸山东路)拓宽改造工程是安徽省芜湖市重点工程项目,芜湖市镜湖区政府受芜湖市政府委托并经芜湖市房屋管理局许可(拆许字(2007)第27号许可证)于2008年4月1日进场,截止2008年6月30日基本完成142户动迁任务。仅剩许劲松一户因拆迁补偿要求过高未达成协议,影响道路施工。经拆迁人申请,市房管局于9月26日下达行政裁决书,虽然许劲松房屋早已搬空,但坚持不交房,所以芜湖市房管局向芜湖市镜湖区法院申请行政裁决强制执行,法院于10月16日受理。 现将许劲松房屋拆迁补偿情况反映如下: 一、许劲松的补偿要求: (一)、许劲松本人要求安置同地段、同性质和原房屋面积一致的沿街商业用房。同时因其房屋层高4米,要求增加30%的面积进行补偿。 (二)、指定在其拆迁房屋西侧100米处购买沿街的商业房,其价格18000元㎡,按“拆一还一”结算。 (三)、要求产权置换的安置房屋其月收益不得低于50元㎡。 二、拆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安徽省政府153号令《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4.市政府20号令《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5.市房管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房拆[2007]29号文件、《芜湖市二00七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 三、补偿情况 因许劲松本人对按照芜湖市29号文补偿标准不予接受,按有关规定由芜湖市万达房屋评估公司对其房屋进行市场评估,并经省专家组鉴定,比照同一楼层、同一产权性质的另一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5134元㎡予以补偿(不含搬家、停业以及附属物等补偿费用)。但许劲松仍坚持要求按其指定地点购买沿街的商业房,据其称价格18000元㎡,按“拆一还一”结算。 为加快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神山南路(赤铸山东路)拆迁领导小组提供了同地段、同区位“弋江新生活”沿街商业安置房屋进行产权置换。许劲松仍不能接受。 由于许劲松对上述的补偿安置均不接受,拆迁人只能按照司法程序申请行政裁决,现该户拆迁已进入行政裁决司法强制执行阶段。 神山南路拓宽是一项公益性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作为芜湖市市民理应积极支持,不应非理性漫天要价,阻碍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步伐,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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