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那个死产忽悠他们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不交还定金。请问有法律手段可以要回定金吗?
父母去看房,销售那个死产忽悠他们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于是他们问我愿不愿意供,我说数额不大就行,于是他们下了定金2万RNB,昨天去售楼部,那个销售又说办不下来,说他们违约,不交还定金。父母认为这是销售欺骗他们的定金。请问有法律手段可以要回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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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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