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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我买了酒店公寓,2010年底后酒店撤了,现在都是往宅,原物业合同上写:酒店公寓物业费2元5住宅1元7.

09年我买了酒店公寓,2010年底后酒店撤了,现在都是往宅,原物业合同上写:酒店公寓物业费2元5住宅1元7,而房本上写的也是住宅用地,使用权70。可是物业公司还是要按2元5交物业费,我也跟物业联系过,我说按住宅交,他们不肯。而且他们又是递律师函,又是要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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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 热心网友

    首先,你要翻开物业管理合同,上面应该有物业基本情况的介绍,里面应该有标明物业类型是酒店公寓。如果这个基本前提已经改变,合同双方理应就此签订补充协议。其次,虽然现在双方并未签订补充协议,也未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但物业服务却在继续进行,所以管理费一定要交。第三,在没有协商依据的情况下,一般应按政府指导价来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一般由地级市级别的物价部门制定,在政府网站上可查到。第四,建议通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再找街道办或到物价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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