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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我于2005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单位的房子(无产权)。几年前这笔贷款已经还清,现在我想卖掉现住房再买一套二手房,我已经离婚几年一直独身,名下只有这一套待售住房,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于2005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单位的房子(无产权)。几年前这笔贷款已经还清,现在我想卖掉现住房再买一套二手房,我已经离婚几年一直独身,名下只有这一套待售住房,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首付比例应该是多少?如果无法贷款,是否可以凭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能否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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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在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家庭名下有没有住房,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价、契税完税价及抵押物内评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住房房龄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可以降低到所购住房交易价、契税完税价及抵押物内评价较低值的30%;如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按二套房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价、契税完税价及抵押物内评价较低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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