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住房公积金 > 我这需要复议吗?-我之前公积金一直正常的在交 10月份时公司财务填写公积金支票,没填好被银行退回 10月底再次交上去第二张支票,又被[上海]

我这需要复议吗?-我之前公积金一直正常的在交 10月份时公司财务填写公积金支票,没填好被银行退回 10月底再次交上去第二张支票,又被[上海]

我之前公积金一直正常的在交 10月份时公司财务填写公积金支票,没填好被银行退回 10月底再次交上去第二张支票,又被退回 今天刚刚把第三张支票交上去,财务说20号银行才会扣款 我明天要去审税和签贷款合同了,是组合贷款 按现在的情况,肯定是不能贷的是吗? 明天签了后,我让中介这边贷款部的人晚点把材料交上去,等到20号第三张支票成功扣款之后,再交贷款材料,是不是就可以贷了?这样还需要复议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贷款的要求是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情况下,单位应缴存当月或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则不会影响贷款的正常申请的。 由于您申请的是组合贷款,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