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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继母共有2套房子。但是到房地部门办理过户时,房地不给办,有一部分要办买卖或者赠与。

父亲和继母共有2套房子。父亲已去世,现在我和继母商定各得一处,已经公证。但是到房地部门办理过户时,房地不给办,说是不能全部算继承,有一部分要办买卖或者赠与。这样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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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5.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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