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交给开发商,这个购房合同还有效吗?我不想买了,如果是违约金大概多少?
律师你好,我是贷款买房,和开发商的合同已签,首付款也已经付给开发商了,开发商负责现联系贷款,我把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交给开发商,如果最后贷款不成的话,这个购房合同还有效吗?(合同里没有提到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到开发商负责协助办理贷款)还有就是如果这种情况下,我不想买了,在银行核实的时候我给银行说不想贷款了,可以吗?这种情况下涉及到违约吗?如果是违约金大概多少?(合同里也没有提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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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签字贷款的法律责任: 是按照贷款协议中规定的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范围来核定法律责任的,如果委托人全权负责权利人的责任,委托人就要对整个贷款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不是全部,只是部分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就对整个贷款负有部分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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