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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渗水造成损失物业是否应当负责任?

我家是去年新房入住,一年多点我家厨房与卫生间地面处开始向楼下有渗水现象,我家平日除正常家庭用水外,并无大量用水现象,并且及时注意清理地面的残水,不可能造成大面积漏水现象,楼下是个调料仓库,他说我家跑水淹到他的货物要求我们赔偿,找过物业,物业推卸责任,让我们自己协调。请问这是不是楼房的防水质量问题?这个赔偿应有哪方承担?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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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热心网友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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