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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你好,我之前在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后辞职回到长春工作,长春这边的公积金要工作一年才可以缴纳。最近出了新政策,说外地公积金的缴纳年限与现居地的缴纳年限可以相加。我现在在长春还没有缴纳,是否可以

你好,我之前在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后辞职回到长春工作,长春这边的公积金要工作一年才可以缴纳。最近出了新政策,说外地公积金的缴纳年限与现居地的缴纳年限可以相加。我现在在长春还没有缴纳,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我从现在开始缴纳,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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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热心网友

    您好,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已将原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我中心且在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因工作变动造成3个月(含)以内断缴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将欠缴金额补齐且已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为连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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