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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区] 关于北桥天宇佳缘物业紊乱问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天宇佳缘物业把公共道路划成停车位并出租给业主。车辆停放管理混乱,业主物业纠纷不断,车位严重紧缺。物业费催的很勤快,但是办实事却不知道能找谁。这样的物业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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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热心网友

    1、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所得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代办经营成本后,按30%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参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益按业主大会决定并合同约定使用。(注:天宇佳缘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2、寺泾社区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管理,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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