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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夫妻一方个人信用婚前不良,欠款已结清,但时长间隔3年半,未满5年,能否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海南]

夫妻一方个人信用婚前不良,欠款已结清,但时长间隔3年半,未满5年,能否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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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本着为借款人着想的原则,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但具体的操作要求以直属局受理为准,直属局有权综合考虑贷款风险,作出是否准予给借款人及其配偶发放贷款的审批。具体手续可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咨询。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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