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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两江新区首地江山赋开发商赔偿个人购房损失[重庆]

政府本人于2017年1月12日购买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首地江山赋一期房屋,坐落为两江新区悦山路5号17幢208房屋,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2017年5月30日交房,但直到2018年1月11日才通知我接房。不能按时交房的原因是因为房屋销售人员杜xx离职,签订的合同搁置一边无人管理,导致银行也无法及时办理房贷,到规定时间不能交房。这样不仅有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后果,甚至造成本人后期办理的房贷利息提高,每月多还300多元房贷,对此,本人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的问题,请贵部门领导能核实情况,合理解决。本人真诚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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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热心网友

    经两江新区国土房管分局与开发企业联系,开发企业表示您于2017年1月12日办理商品房网签登记,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按揭贷款导致利率上浮,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分局工作人员已就上述情况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如有其它问题,可与两江新区国土房管分局联系(电话:6703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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