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谁清楚?
苏州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谁清楚?是按什么面积算啊?
全部1个回答
-
苏州农村拆迁政策包括农村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相关的安置规定,以及补偿规定。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一、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特别情况的处理: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二、中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
相关问题
-
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延期后,之前拆迁时所规定的补偿政策是否在延期后继续使用,还是使用另行规定的拆迁补偿政策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
农村房屋拆迁政策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应该每年出台的,价格政策出台的标准应该依据那一年的物价水平,在每年的什么时间出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
温州在国家出台的政策里 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是否执行‘城中村改造政策全解读’?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城中村改造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
-
关于乌市温泉西路高家庄修高架桥路边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政策,我的房屋是2000年建的共3层每家地下室有近30平
答: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
-
门面房拆迁补偿政策有什么?
答: 凯诺拆迁律师,您好,门面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安置补助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