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律师您好。关于房产买卖委托书。(郑州)
有处房产我个人名义的房产,由于我在国外,母亲代我签字卖了房子 但是买主又不想买了,而且说当时签名的不是房主,要求退还定金,我想问下,现在后补房产买卖委托书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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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协议,经追认后,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您如果书面形式表示对上述协议进行追认的,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追认可以采取补充委托书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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